進口食品中文標示產生器

依食安法第 22 條(食品及食品原料)與第 24 條(食品添加物)常見必標項設計。填左邊、右邊即時產生、可列印。
一般食品 / 食品原料
食品添加物 / 營養添加劑

填寫欄位(* 為必標)

產品
兩種以上混合物時,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。
一般食品專屬(第 22 條)
來源與廠商
國內負責廠商(進口必標)— 會記住
日期與批號

中文標示預覽

本工具依食安法第 22/24 條常見必標項協助整理中文標示欄位,不構成法律保證。正式標示請對照最新法規,並經報關行或食品法規顧問確認(尤其營養標示格式、複方添加物、特殊營養食品)。